省安監局近日印發《關于加強鋼鐵行業去產能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全省各級各相關部門將依據鋼鐵企業的規模、生產現狀、重大危險源點、是否涉及去產能等實際情況,對轄區內鋼鐵企業分級分類進行指導幫扶,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風險評估、事故隱患排查等安全生產工作,促進過剩產能安全有序退出。
通知提出,對于長期停產的企業,當地安監部門應定期開展現場巡查,發現問題及時糾正,防止企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貿然復工復產,引發生產安全事故。
對于時開時停的企業,要重點加強監管,對確實符合產業政策、未列入產能退出范圍的企業,必須經縣級及以上安全監管部門確認企業安全條件達標后方可復產,對于擅自復產企業一律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停整改。
對于涉及產能拆除的企業,當地安監部門應協助企業制定安全拆除方案,督促企業組織專家論證設備拆除方案的可行性,提出針對性防范措施。要加強現場拆除時的監督管理,督促企業明確現場安全負責人,重點加強對高爐、轉爐、煤氣管網拆除時的安全管控,確保安全。
對于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,當地政府應指定相關部門派專人駐廠監督檢查,確保企業嚴格落實停產整改指令,防范企業因擅自復工生產引發生產安全事故。整改期限結束后,企業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,當地安監部門應提請政府將其列入產能退出范圍。
通知提出,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根據轄區內鋼鐵行業安全生產現狀,組織開展監管執法行動,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,保障企業在鋼鐵產業調整大環境下的生產安全,保護職工安全生產合法權益,促進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安全有序退出,生產企業平穩發展。
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結合年度執法計劃,制定鋼鐵行業去產能專項執法計劃。執法范圍應覆蓋轄區內所有鋼鐵企業,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去產能安全標準,對鋼鐵企業存在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到三級及以上等級等問題的,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。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,由縣級及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報請當地政府依法關停退出。
組織開展技術幫扶。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,針對去產能過程中面臨的爐役后期管理、爐體安全拆除、高危作業環節管控等重難點問題,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專題研究討論,有效彌補單個企業技術力量薄弱的短板,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爐役后期管理措施、安全拆除方案、高危作業管控要點,保障轄區內企業生產安全。